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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日报社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来源:东台日报     点击数:61699     日期:2017-05-09 09:30:53
东台日报社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为了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东台日报社预决算信息公开行为,根据《预算法》以及市财政局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结合报社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报社成立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编担任组长,副总编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其主要职责:

(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定;

(二)负责推进、协调、监管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向市政府和市财政局报告报社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部门预决算公开

1.公开年度部门预算。

(1)公开时间:在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公开。

(2)公开方式:通过东台报业网予以公开。

(3)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四个方面。其中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其中,政府采购预算表应包括专项名称、经济科目、采购物品名称、采购组织形式、预算安排等内容。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对“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对各政府采购项目应就项目用途、采购方式进行说明等。名词解释主要对部门预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2.公开上一年度部门决算。

(1)公开时间:在批复部门决算后20日内公开。

(2)公开方式:通过东台报业网予以公开。

(3)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四个方面。其中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部门决算表包括:部门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等12张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及其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名词解释主要对部门公开决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3.公开专项资金分配等信息。

(1)公开时间:在批复部门预(决)算后20日内公开。

(2)公开方式:通过东台报业网予以公开。

(3)公开内容:财政局职能科室代编专项资金预算及预算执行等信息。对于实行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及时公开分配因素、权重及分配结果;对于实行申报制的项目,及时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审核程序、分配结果等;其他项目也应该及时公开分配结果。

4.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涉密项目除外)。

(1)公开时间:按采购进程及时公开。

(2)公开方式:通过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公开。

(3)公开内容:部门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5〕51号)要求,做好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

5.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在5月份公开本年度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内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在12月底公开上一年度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2)公开方式:通过东台报业网予以公开。

(3)公开内容:预算绩效目标公开应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与标准值、项目绩效目标预期进度与资金支出计划等内容(即按绩效目标申报表表式内容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绩效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等(即按绩效评价报告撰写提纲格式内容公开)。

6.资产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在公开部门决算时通过填报本部门决算说明进行公开。

(2)公开方式:通过东台报业网予以公开。

(3)公开内容:车辆信息、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信息。

三、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

1.建立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

2.报社预决算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按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四、其他

本办法由东台日报社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