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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公益普法“全覆盖”工程实施-东台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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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公益普法“全覆盖”工程实施

来源:未知     点击数:1388     日期:2017-07-14 09:58:31
日前,我市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各类媒介参与公益普法宣传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正式启动实施媒介公益普法“全覆盖”工程。《实施意见》明确,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互联网站,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墙体、路杆道旗、交通护栏等户外广


日前,我市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各类媒介参与公益普法宣传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正式启动实施媒介公益普法“全覆盖”工程。

《实施意见》明确,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互联网站,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墙体、路杆道旗、交通护栏等户外广告媒介,以及交通工具、固定形式印刷品、候车室等其他广告媒介及场所,均为参与对象。要求各级各类参与媒介在常态化开展公益普法宣传的同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禁毒日、“12·4”法治宣传日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点,以及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配合全市或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题普法活动。

为确保媒介参与公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各镇区、各部门要将媒介参与公益普法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法治宣传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媒介公益普法工作有效有序开展。(朱江 李春明 夏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