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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分类推进 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来源:未知     点击数:4372     日期:2018-03-01 10:36:55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科技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意见提出,对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对主要从事应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科技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

意见提出,对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对从事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的人才,重在评价考核工作绩效,引导其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支持能力。

意见强调,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改变片面将论文、专利、项目、经费数量等与科技人才评价直接挂钩的做法,建立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

意见指出,要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适应科技协同创新和跨学科、跨领域发展等特点,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团队评价办法,实行以合作解决重大科技问题为重点的整体性评价。对创新团队负责人以把握研究发展方向、学术造诣水平、组织协调和团队建设等为评价重点。尊重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杜绝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