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2018年度企业稳岗补贴告知书
来源:未知
点击数:2169 日期:2019-02-13 10:17:15
根据《东台市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试行)》(东人社发〔2016〕72号)文件精神,我市从2015年起至2020年止,按年度对东台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现将企业申报2018年度稳岗补贴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申报单位条件:2018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
根据《东台市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试行)》(东人社发〔2016〕72号)文件精神,我市从2015年起至2020年止,按年度对东台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现将企业申报2018年度稳岗补贴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2018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当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1、未裁员:2018年12月份失业保险缴费人数≥2017年12月份失业保险缴费人数。
2、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
东台市2018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78%,自然减员包括退休、死亡、入伍、升学和劳动合同期满。
二、申报受理单位: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东台镇各街道劳动保障所。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19年4月30日(节假日不含)。
相关文件、申报表格请在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http://dongtai.yancheng.gov.cn/col/col6842/index.html)。咨询电话:85222692,工作日内8:30-12:00,14:00-17:30。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