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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盐城市情况反馈会召开

来源:未知     点击数:2608     日期:2019-11-22 11:31:04
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盐城市情况反馈会召开 我市设分会场收听收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今年5月17日至6月15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盐城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

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盐城市情况反馈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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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今年5月17日至6月15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盐城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11月21日向盐城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察组副组长于红霞通报督察意见,盐城市委书记戴源作表态发言,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曹路宝主持会议。

督察认为,盐城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发力,常抓不懈,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小康社会打牢更坚实基础。

盐城市明确“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发展战略和“开放沿海、接轨上海,绿色转型、绿色跨越”发展路径,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在全省率先修编完成《盐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2)》。盐城黄海湿地成功申遗,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实施沿海百万亩生态防护林工程,造林总量全省第一。出台《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全省面积最大。东台市、盐都区创成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区)。强化生态保护立法,先后出台《盐城市绿化条例》《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全面推行河长、警长、断面长“三长并举”管护机制,将断面长制扩展到36个市考断面。盐城市高度重视省级环保督察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办结督察组交办的298件环境信访件,目前正在按照整改方案推进。

督察指出,盐城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以及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督察要求,盐城市委、市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努力探索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督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要加快整治突出环境问题,高度重视化工园区整治,从根本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系统提升城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狠抓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畜禽粪污和农业面源等水污染综合治理,提升整体水环境质量。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盐城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戴源表示,省督察组肯定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同时也严肃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坚决反对不顾实际有违规律的做法,真正把督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戴源强调,要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整治、煤改气推进和化工整治等重点整改工作,按时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落地见效。要强化职责担当,压紧压实责任,从严督办问责,自觉接受监督,加强长效管理,坚决扛起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让省委、省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会议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市四套班子领导在我市分会场集中收听收看。(金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