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学会来市法院调研生态法学研究会建设工作
4月22日,省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吉巍一行来市法院调研生态法学研究会建设工作。盐城市法学会会长丁宇,盐城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连倩,盐城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孙德军参加调研。我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缪斌,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雪峰等陪同调研。
近年来,市法院生态法学研究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市委“13510”发展总体布局,持续深化生态法学研究,审结的“3·07”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成功入选最高法第46批指导性案例。7则环资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数量居全省法院环资法庭之首。连续4年有环资信息被最高法简报采用。1篇裁判文书获评全国法院环境公益诉讼审判优秀业务成果二等奖。持续优化生态法治服务,总结提炼的“‘1234’环境资源审判基层模式”工作经验,作为唯一基层政法单位入选“江苏省政法系统优秀创新案例”,1项工作机制入选江苏环境司法改革典型事例,1则事例入选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地建设典型事例。持续细化会员规范管理,完善激励奖励机制,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法学研究氛围。先后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被确定为基层党建联系点,2名会员分别被表彰为全国、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2名会员入选盐城法院代表队参加全省审判业务能力竞赛,荣获唯一团体一等奖。
调研期间,吉书记一行实地调研了市法院生态法学研究会研究阵地建设情况,查阅了市法院近年来生态法学研究成果,听取了市法院生态法学研究会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调研组充分肯定市法院生态法学研究会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市法院生态法学研究会基础工作扎实、研究氛围浓厚、探索创新务实。吉书记对市法院下阶段推进生态法学研究会规范化建设提出殷切希望,建议市法院在夯实基层基础、培育品牌亮点、催生更多成果等方面持续发力,着力抓好组织保障、制度规范、平台载体、人才队伍等工作,奋力开拓生态法学研究会规范化建设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