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乡胡萝卜
家乡青蒲,位于泰东河畔,素有“小桥流水人家”的鱼米之乡之称,属里下河锅底洼地区,湿润的土壤适合种植。20世纪50~60年代,生产队的部分大田里,社员的自留地、十边地、猪地等沟头凹地都种植了胡萝卜,因为当时粮食紧张,是主要副食品之一,叶茎,家乡人习惯叫“萝卜缨”。胡萝卜供食的部分是肥嫩的肉质直根,家乡叫“胡萝卜头”,长圆锥形,生长在土里,一般为淡黄色,上粗下细,越向下越尖,在尖端还带有6-8厘米的尾巴,叫萝卜尾。胡萝卜生长期需要充足的水分,家乡湿润的土壤正好提供了生长条件。家乡人种植胡萝卜,每年两次春种和秋种,春种在2月份播种,6、7月份收获,秋种在8月份播种,11、12月份收获,生长期3个月左右。
在那粮食匮乏的年代,胡萝卜算是帮了大忙了,比青菜、野菜可口多了,家乡的顺口溜,早上吃得薄稀稀,中午萝卜咽咽饥,因为胡萝卜可生食,方便充饥。记得儿时放学,像放飞的小鸟,直奔田里,去找没有挖得清的胡萝卜,因为总有“漏网之鱼”,偶尔挖到,就用身上衣服擦擦就吃,家乡人的戏语:要吃萝卜香,不怕衣裳脏。对于我们这些饥肠辘辘的孩童来说,只要能止饿,管它什么脏不脏的。家中有红白喜事的,来亲到友的,煮胡萝卜饭,将胡萝卜洗净切碎,再用刀剁,直剁成黄豆粒大小,掺在大米里煮饭,那时难得吃一次大米饭,真是美味。过去吃萝卜饭,主要是为了填饱肚皮,现在则是变成了增强肠胃功能、降糖、减肥、通便的“良药”了。
胡萝卜缨主要用来喂猪。儿时看到妈妈把萝卜缨连同细小的萝卜头切碎,加些米糠喂猪。猪吃食时,我用小树枝敲打它的头,它连头都不抬,不一会肚子就吃得滚圆。
胡萝卜既可熟食,也可生食,还可以腌制,酱渍等。将胡萝卜洗净晒干,切成条状,用盐腌制后放在牛头缸里,压上砖石,随吃随取,可当小菜佐粥。也可浸在自酿的土酱油里,舀一碗酱胡萝卜,滴点油,蒸熟后撒些蒜花,无论是配饭还是就粥,那叫一个“香”!还可以切成条,放在网箔上晒干,自然卷曲后收进坛子。青黄不接时,随手抓几个便能充饥,也可用来煮饭熬粥。记得小时候,奶奶会把胡萝卜煮熟捣成糊,拌上大麦糁,做成萝卜饼,又软又甜,比起大麦糁饼,更容易下咽。当然,如今也有人用胡萝卜糊拌糯米粉做饼,当成一道美食。
在那艰苦的岁月里,胡萝卜帮助家乡人渡过了缺粮的难关。现在,每当我吃到胡萝卜,总会想起家乡那淡黄色、细长鲜嫩的胡萝卜——这是一段难以忘却的乡愁。(王东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