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东台市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东台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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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1195 日期:2022-12-30 10:14:28
政协东台市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东台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2022年12月29日政协东台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协商通过) 政协东台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常委会会议决定:政协东台市第十五届委
政协东台市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东台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29日政协东台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协商通过)
政协东台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常委会会议决定:
政协东台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2日至4日在台城召开,会期3天。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学习讨论中共东台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讲话;
(2)听取和审议政协东台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政协东台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4)列席东台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5)对议政建言先进个人、提案工作先进个人、反映社情民意优秀信息员等进行表彰;
(6)通过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