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行风热线 | 东台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韩进华走进FM96.3



韩进华:广大听众朋友们!很高兴通过“政风行风热线”与大家进行交流沟通。残联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受政府委托,负责残疾人事业的管理和发展,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开展残疾人维权、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福利、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以及组织残疾评定、负责残疾人证发放和管理等工作。
2020年,我市多项残疾人工作受到残联系统和社会各界的肯定。“为镇级残疾人之家配备专职服务岗位”被省残联通报表扬为2020年度全省创新创优项目,“减免医疗机构收取的申请人初次现场评定、十年到期换发残疾人证评定费用”被盐城市残联通报表扬为2020年度创新创优项目;我市王古青同志被省人社厅、省残联表彰为“全省自强模范”,东台镇康泰残疾人之家被省残工委表彰为“全省优秀残疾人之家”;市残联被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表彰为“2020年度公益助残最具执行力奖”和“2020年公益助残网络募捐工作推进奖”,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被省妇联表彰为“巾帼文明岗”。目前, 全市已申请办理残疾人证23219人,其中重度残疾人11035人。
听众一:我家孩子医院检查眼睛是低视力,请问参加残联组织的康复需要怎么办?
答:目前我们根据盐城市政府和我市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提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残疾儿童救助康复的范围是:具有本市户籍、经医疗机构确诊、身体状况稳定、有康复价值、家庭成员有康复训练需求并且配合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类别包括:0-6周岁的听力、言语、智力残疾儿童;0-10周岁低视力儿童;0-14周岁肢体(脑瘫)残疾儿童;0-17周岁孤独症儿童少年;经专业医疗机构评估,人工耳蜗手术救助年龄放宽到7-14周岁。
申请程序是这样的:
1、每年12月至次年1月为集中申报时间。由残疾儿童家长到所在镇(区、场)残联申请,经镇(区、场)初审后,填写《残疾儿童基本康复审批表》。
2、残疾儿童家长持户口本、相关就诊资料、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带残疾儿童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残疾情况诊断证明,并将相关资料送交市残联。
3、市残联结合残疾儿童家长的意愿视情安排至相应的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4、残疾儿童家长凭审批表,带小孩及个人用品到指定康复机构,鉴订康复安全协议,接受康复。
听众二:您好!我咨询一下残疾孩子上高中和大学的补助是多少?
答:残疾学生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期间可以享受高中及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补贴。本人必须具有东台市户籍,持有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和高中阶段《学生证》的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含在特教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前三年的学生),或者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证》的大学在读残疾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
现行补贴标准:高中阶段每人每学年补贴1000元,高校每人每学年补贴1500元。
听众三:我的邻居去年中风,现在卧床不起,想申请评残,请问怎样办理?
答:按照《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省3个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目前社会残疾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七类。每个类别相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4个残疾等级。残疾人证办理的程序是这样的:
1、申请人或监护人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镇(区、场)残联申请,填写申请表。
2、镇(区、场)残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出院小结或病情诊断证明、相关影像资料或村居相关残情证明等)进行审核,手续齐全的,进行网上个人信息的填报,并在相应栏目中加盖审核章;如手续不全,退回补办。
3、市集中评定前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由市卫健委抽调相关医疗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每组随机确定3名评定医生;由镇、村(社区、居委会)通知材料初审合格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到确定的地点参加鉴定。约请市财政及派驻纪监组等部门派人现场监督,要求参检医生工作期间关闭手机、不检测自己看过的病员等等。
对于长期卧床、行动不便的,监护人可以帮助申请上门评定,我们将邀请专家库的医生登门评定服务。
4、对于参加评定符合定级条件的残疾人员、疑似重度残疾人员,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抽查复核。市残联对拟发证的对象在《东台日报》和镇村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为其办理证件。
5、镇(区、场)残联发放残疾人证。
6、对于公示被举报的或当事人(监护人)对公示的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对象,市残联将组织复查,并根据最新的评定结果定级发证。如果当事人不配合复检的,残联注销其证件,并通知相关部门停止发放已享受的涉残待遇。
7、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残疾人证的认定。办证2年以上的残疾人证结合残疾人康复、脱残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这里要提醒的是,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到目前,每年都有一些残疾人的残疾人证十年到期,请当年到期的残疾人或者其监护人,要及时主动找村负责残疾人工作的领导或者镇残联申请重新评定,否则会影响到当事人涉及残疾人方面相关政策待遇。
听众四:我家亲戚去年拿到肢体二级的残疾证,听说可以有免费的轮椅发,想请问您怎么办手续?
答:残疾人辅助器具是指残疾人使用的,特别生产的或一般有效的,防止、补偿、减轻、抵销残障的产品、器械、设备或技术系统。
救助对象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贫困残疾人(含未领证的14岁以下残疾儿童)。
根据视力、肢体、听力等不同的残疾类别申请对应的辅具器具,如视力残疾人可申请盲人手杖、助视器、听书机、盲人电脑等;肢体残疾人可申请腋拐、轮椅、护理床等。残疾人在辅助器具使用年限内不得重复申请同类型的辅助器具,因工伤、交通事故等致残的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障赔付的,不得再享受辅助器具适配补贴。
具体的申请流程是:
1、残疾人或监护人填写《辅助器具申请表》,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提出书面申请。
2、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镇(区、场)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初步筛选评估,确定适配的辅具的类别、品种、型号等,签署意见后报市残联。
4、经市残联评估、汇总后,进行集中采购,再由镇(区、场)残联分别适配到提出申请的残疾人。
5、辅助器具适配到位后,市残联将对适配和使用情况进行回访。
听众五:我奶奶在医院检查眼睛有白内障,听说残联有免费手术的政策,想问一下需要哪些手续?
答:手术对象条件是这样的:具有本市户籍的白内障患者,参加城镇职工或者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优抚、低保、建档立卡低收入等对象优先。
申请手续和程序为:
1、拟手术对象经医院检查,符合手术指征的,方可申请。
2、申请人持检查证明,自主选择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或者光正眼科医院中的任意一家医院。在医疗机构领取并填写《东台市白内障患者复明审批表》,所在村、镇审核之后,医疗机构网上发送市残联审批。符合条件的市残联直接发送手术的医院,医院凭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安排手术。
3、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听众六:听说精神病人可以免费吃药和住院,请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目前市残联有为常年需要服用精神类药物的贫困精神病人免费给药服务及为困难精神病人实施住院救助两个项目。
免费给药的对象:必须是本市户籍,参加相关医疗保险,需常年服用精神类药物的贫困的持证精神残疾人和突发性精神病人(具有暴力倾向)等。
申请服药的办法:
1、申请人或其监护人持身份证和残疾证复印件到各镇(区、场)残联领取《东台市重度精神病人免费服药申请表》,填写后交镇(区、场)残联审核。
2、市残联对各镇(区、场)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核,及时签署审批意见。由各镇(区、场)通知申请人或其监护人携申请表及医保卡到指定医院办理免费给药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3、对于已审批对象,监护人不正常领药或未能履行监护责任的,则取消下年度免费给药计划。
我市精神病人住院救助的条件是:贫困重症精神病人、“三无”精神病人、突发、具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
申请住院的办法:
1、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到所在镇(区、场)残联领取《东台市重度精神病人住院治疗申请表》,填写后交镇(区、场)残联审核。
2、市残联对各镇(区、场)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核,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并由各镇(区、场)通知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当事人携申请表及医保卡到指定医院住院治疗。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对于没有列入到残联部门服药救助名单的,当事人家庭可以到镇医疗机构咨询,卫健部门也有惠及重症精神病人、“三无”精神病人、突发、具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的医疗和服药等方面的救助政策。
听众七:您好!听说没有人照料的残疾人可以申请托养,请问要具备哪些条件?怎样申请?
答:残疾人申请托养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东台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经评估认定适宜机构托养服务的残疾人;年龄在16-60周岁,无传染性疾病的肢体、智力或经过治疗病情稳定的精神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生产劳动能力弱的残疾人;本人和家庭有托养服务需求。
申请的程序是这样的:
1、符合托养服务条件的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镇(区、场)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残疾人托养服务审批表》。
2、各镇(区、场)残联对需托养服务的申请人进行核查确认,提出审批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上报市残联审批。
3、经评估认定适宜机构托养服务的,市残联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查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同时通知申请人(监护人)到相关机构签订托养服务协议,接受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另外,镇级残疾人之家也开展以日间照料服务为主的服务工作,目前,主要接受的是肢体、精神、智力类残疾人。
无论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还是镇级残疾人之家,只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我们的服务都是免费的,如果能参加服务机构组织的辅助性劳动,还能根据考核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请对照条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听众八:现在国家政策越来越好,有不少残疾人的补助,我想问一下具体有哪些?
答: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目前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联部门审核残疾人证,民政部门负责“两项补贴”核发。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补贴对象
1、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
具有东台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证),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
(2)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肢体三级残疾人、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和18周岁以下三、四级残疾儿童;
(3)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的特殊困难残疾人。
2、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1)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本地低保标准35%发放,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本地低保标准25%发放;
(2)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低保标准100%发放;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和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低保标准60%发放;18-60周岁无业肢体三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
(3)重度残疾人,精神、智力三、四级,听力言语一、二级残疾人和18周岁以下三、四级残疾儿童的护理补贴,分别按城镇、农村每人每月120元、80元的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