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煜帮你问

目前在我市有哪些病种可以申请门诊慢性病的认定?如何申请?
市医保局回复:根据盐城市统一政策,目前本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有13种病种可以申请门诊慢性病,包括高血压(高危以上)、糖尿病Ⅱ型、冠心病、肺气肿、结核病、溃疡性结肠炎等,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在此基础上,还有7种可以申请,包括癫痫、甲状腺功能亢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等。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或者代办人,携带患者本人的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及相关的病史资料,如出院小结、门诊病例或者疾病诊断书以及相关的检验报告,到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申请认定。
申请了门诊慢性病认定的参保人员,享受那些待遇?
市医保局回复:门诊慢性病申请通过后,职工居民医保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照90%、80%和75%进行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在以上医疗机构分别按照70%、60%和50%进行报销,在市外就诊的也能享受相应待遇,确因病情需要到外地就诊的,报销比例降低10%。长期居住外地的参保人员,如果不方便回本地办理,可以在网上申请,微信关注盐城市医保微信公众号——网上经办——门诊慢性病办理,上传出院小结或者疾病诊断书及相关实验室报告单,以及医保卡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患高血压、糖尿病,但没有达到门诊慢性病认定标准的怎么办?
市医保局回复:未达到高血压病(高危以上)或糖尿病Ⅱ型的门诊慢性病种标准的参保人员,只要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两病”诊断标准且确需采取药物治疗,也可申请享受“两病”待遇。相关人员只需到参保地二级(参保地三级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办理“两病”待遇备案登记及就医结算。(顾敏 刘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