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垛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快“绿美梁垛”建设
日前,梁垛镇全面推行林长制,进一步加强林业资源保护与发展,建立健全林木管护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促进全镇林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林业高质量发展。
该镇在推行林长制时确定“五个基本原则”,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坚持尊重科学、分类施策;坚持创新发展、改善民生;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注重强化组织体系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成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覆盖全镇林地和森林、湿地及集镇(村)绿化区域,镇设立镇级林长。镇级林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镇级副林长由党委、人大、政府三套班子相关负责人担任,村(居)设立村级林长,由村(居)党组织书记担任。明确林长工作责任,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体系机制,实行政府主导、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加强统筹谋划,明确森林资源保护规划、加强林业生态保护、推进林业生态修复、优化提升森林质量、预防治理森林灾害、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强化执法监督管理等林业产业发展工作任务。
统筹镇村绿化协调发展。围绕林业高质量发展和森林城镇建设,充分拓展造林绿化空间,重点推进沿路、沿河绿化提升,见缝插绿、应绿尽绿。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补植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树种,提升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着力加快发展林下经济、苗木花卉等特色经济林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注重发展森林旅游,奋力推进“绿美梁垛”建设再上新台阶。计划到2022年,全镇林下经济种植面积发展到500亩,产值400万元。
建立林长制考核办法,实行森林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制度。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组织对村级林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委会综合考核评价和村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建立林长制责任追究办法,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崔小燕 苏阿珍 朱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