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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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1571 日期:2022-02-09 09:45:46
中共东台市委 东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2022年1月27日) 2021年,全市上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中共东台市委 东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2022年1月27日)
2021年,全市上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面朝大海向未来,绿色转型作典范”的战略指向,奋力开创“绿色智造地,生态康养城”的崭新格局,扎实推动产业强市、品质兴城、实干惠民,实现了“十四五”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良好开局。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争一流、创唯一”的高位追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在2021年度全市综合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的喜庆之年。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荣誉视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市上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奋进绿色现代化,勇当沿海排头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