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杰同志代理东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来源:东台日报
点击数:2039 日期:2022-09-24 09:4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李杰同志代理东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李杰同志代理东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