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履行安全责任 全面筑牢安全防线
近年来,头灶镇认真落实国家、省、盐城市和我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短板,事故风险隐患依旧较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镇上下必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各项举措,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松懈。
强化理论武装,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护卫队”,人民群众安全的“守夜人”。
落实监管责任,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通过岗位培训、参观学习、实践锻炼等形式努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意志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安全监管队伍。完善安全共治格局,安全生产面广量大,涉及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单靠某个部门某几个人是不行的,要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镇安委会要统筹协调,健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优化应急管理体系,充分利用省、市建立的安全风险、企业管家、防灾减灾等平台,综合运用信息共享、舆论监督、举报奖励等手段鼓励群众发现和报告身边的风险,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和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共治格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坚持把源头治理挺在风险前面,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整治挺在事故前面,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紧盯关键人物,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是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近年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普遍提高,但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自身安全生产职责还不够明确。针对这一现象,我们要加强普法,把《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宣讲,增强其法治意识。要加强指导,通过业务培训、专家指导、创建样板等方式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能力,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要严格执法,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我们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为人民群众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