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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未知     点击数:1896     日期:2021-08-12 09:08:54
各位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会议定于2021年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定于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15:00召开,会期半天。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提前30分钟到会场签到处签到入场。

二、会议地点:

东台市东城大道10号东台农商银行总行三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召集人:

东台农商银行董事会。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7月30日在本行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亲自或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大会见证律师;

3、本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五、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提名选举东台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提名选举东台农商银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六、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登记回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登记回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含社会自然人、本行职工)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登记回执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登记回执、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19日(星期四),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5、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本市法人股东在本行公司金融部或属地支行办理登记;本地社会自然人股东在属地支行办理登记;本行职工股东在现就职支行(部门)办理登记。

(2)信函、传真登记:异地股东可将登记材料复印件直接寄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或传真至0515-85292956转董事会办公室收。

七、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东台市东城大道10号东台农商银行

联系单位:东台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224200

电     话:0515-85275976

传     真:0515-85292956

 

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