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约谈
11月12日,市应急管理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安全生产预防约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五家企业进行约谈,通过约谈提醒,法律宣讲,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安全管理的震慑力和约束力,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两部门组织被约谈企业负责人观看两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对五家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进行通报,并就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治提高要求。
应急管理局、检察院分别对新《安全生产法》有关企业主体责任、《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有关危险作业罪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了深度宣讲解读,并结合警示教育片案例对事故进行剖析,当场向被约谈企业发放了《刑事风险提示函》,针对企业的实际问题进行刑事分析,对如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负责人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以及相关罪名进行了详细解读,提出防控建议,告诫并督促被谈话人员将隐患限期整改到位,切实提高各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督促其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五家企业负责人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就落实整改措施、下一步打算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以此次约谈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
市检察院负责人介绍了近几年检察、应急两部门联合开展预防约谈的情况。通过“行刑衔接”、齐抓共管,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并结合检察机关在以往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预防提醒,希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理念要入脑入心,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强化安全管理,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遏制安全事故的源头,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企业要走可持续的良性发展轨道,要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擦亮东台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底色。
应急管理局负责人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在人员、制度、意识及“一必须五到位”对企业安全生产作了宣讲。安全如舟,责任似海,把隐患当事故来处理, 将防线筑在最前,从根本上遏制事故发生。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让“生产必须安全”理念深植人心。企业要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治企能力,治标治本,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下一步,应急管理局和检察院将继续加强“行刑衔接”协作联动,推动约谈机制的常态长效化,筑牢安全防线,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顾敏 朱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