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煜帮你问
市民陈某提问:恋爱期间,男友主动购买化妆品和包送给我。最近我们分手了,他让我把购买礼物产生的费用都还给他,我应该怎么做?
市妇联回复:恋爱关系结束后,能否要求对方返还赠与财物,需要根据不同的赠与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一般可以根据赠与财物的价值、情侣的相处时间、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双方经济往来情况、赠与目的等因素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自愿赠与未超出日常交往合理范围的财物,如在情人节、纪念日等特殊节日为对方购买的价值未超出合理范围的礼物,转账含有“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或无明显意图且金额不大的其他赠与,这种赠与通常被认定为一般性的无偿赠与,一旦已经实际履行完毕,非因法律规定的情形,原则上赠与方不得撤销赠与而要求受赠方返还赠与的财产。第二种情况是一方明确表示以双方结婚为目的,向另一方赠与财物,或者虽然未明确表示赠与目的,但赠与行为或财物类型、价值明显超过双方日常交往的合理范围,如赠与房产、汽车、结婚首饰、银行卡等,这种赠与通常被推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当缔结婚姻等赠与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方主张撤销赠与,受赠方应当向赠与方返还赠与的财产。因此,如果财物价值不高且对方未明确表示以结婚为目的的一般可以不予返还,建议可以与对方沟通明确赠与财物的性质,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妇联请求调解。(刘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