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古城,挟历史之蕴藉,源远流长!

擅自取用地下水遭处罚-东台报业网

当前位置:东台报业网 > 综合 > 正文

擅自取用地下水遭处罚

来源:东台日报     点击数:1718     日期:2024-06-21 09:05:03
某纺织公司未经批准,在公司厂棚、河边建设5处取水设施,擅自取水用于企业生产。2022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某联络组就某纺织公司钻井、盗采地下水问题,交办某水务局核查。因某纺织公司在调查中自行拆除、封填取水工程,取水地块周边未发生明显沉降后果,且未经批准建设取水工程和未经批准取水

某纺织公司未经批准,在公司厂棚、河边建设5处取水设施,擅自取水用于企业生产。2022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某联络组就某纺织公司钻井、盗采地下水问题,交办某水务局核查。因某纺织公司在调查中自行拆除、封填取水工程,取水地块周边未发生明显沉降后果,且未经批准建设取水工程和未经批准取水两个行为存在关联,故某水务局对某纺织公司未经批准建设取水工程的行为不予处罚,对未经批准取水的行为处从轻处罚,处以二万元罚款。某纺织公司因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遂提起本案诉讼。

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纺织公司擅自建设取水工程设施, 并取水用于生产的违法事实清楚,某水务局考虑到违法行为的关联性, 以及某纺织公司存在采取补救措施、取水未造成明显沉降等裁量情形,经法定程序对某纺织公司未经批准取水行为从轻处以二万元罚款,符合法律规定,遂判决驳回某纺织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水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资源,水资源安全保障亦是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的重要任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采取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任何人不得未经许可擅自开采。而擅自取用地下水等水资源,也会引发地下水水位下降、破坏水土保持、污染水资源等多方面社会问题。本案系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的涉水违法行为,人民法院依法支持水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企业通过拆除违法取水设施的方式自行整改,同时结合企业积极整改、未造成明显后果等裁量情形,对违法取水行为从轻处以罚款,有效警示各生产单位应贯彻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在生产经营中牢固树立水资源保护的底线意识,有助于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许翰文 张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