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政法系统十大民商事优秀案例
【基本案情】某卫生院、村卫生室根据政府全民健康体检方案的要求,组织社区居民体检。当地卫健委为落实体检方案统一健康体检流程,制定体检通知书和告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并要求受检居民携带居民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进行体检。体检通知书中特别提示居民可自行下载APP查看体检结果,亦可到本村卫生室打印体检报告。2020年9月,王某参加健康体检。2021年5月,王某因身体不适被诊断为肺癌,一年后去世。后王某亲属向市法院起诉,以某卫生院、某村卫生室未及时提供体检报告导致其未及早发现病情延误治疗为由要求赔偿。
市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系因自身肺部疾病经治疗无效后死亡,某卫生院、某村卫生室不存在对王某的侵权行为,亦不存在过错,某卫生院、某村卫生室的行为与王某因肺癌去世之间因果关系不能认定,判决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司法裁判应当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合理裁决,为政府推行普惠措施树立正确的社会规范。政府组织全民免费健康体检本意是为了提高国民身体素质、提升预防疾病能力,是普惠利民措施的具体体现。健康体检方案对于体检结果查询方式及时间均有明确规定时,受检者应根据体检单的要求及时查询体检报告,因当事人未能及时查询体检报告而延误治疗,不能将相应责任归责于体检机构。本案判定体检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意在鼓励更多普惠利民举措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