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有效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需求,切实提升资助育人成效,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
(二)贷款用途。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
(三)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即LPR5Y-0.7%)。
(五)还款时间。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还本宽限期,其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六)2025年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国家开发银行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号)精神,2025年继续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申请将当年到期本金延期1年偿还。其中,免息无需贷款学生申请,由承办银行按照要求直接办理;本金延期偿还需要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即学生最迟在本金偿还日前三个工作日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
二、申请对象与条件
(一)申请对象范围:
2025年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专科新生,以及在读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申请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
2、已被高校正式录取(新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或为高校在读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东台市。
4、本人及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与借款学生的关系: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其他: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原则上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申请贷款渠道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续贷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也可以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线上操作。
(二)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提前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提交申请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4、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三)续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线上办理(推荐):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续贷声明”后,进行线上申请。
2、现场办理。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四)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
办理过助学贷款的学生由于休学、升学、留级、退学、开除学籍、出国、转学等原因需要对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进行修改的,需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在7月31日前,到资助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每年10月16日—12月31日不能进行还款计划变更。
四、申请时间和地点
1、申请时间:2025年7月28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申请地点:东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东台市范公北路9号,交通大楼502室),联系电话:0515-85100565,QQ号:2544210629(东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小贴士
1、如何登录学生在线系统?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 https://sls.cdb.com.cn;
如果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无法注册如何处理?同一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若无法注册即说明已注册过,请使用身份证号码登录方式登录。
2、如何使用助学贷款资金中超过年度学费、住宿费的部分?
您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后,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贷款资金先按照高校回执录入的学费和住宿费金额划拨到学校,如有剩余资金则留存在您的助学贷款账户中。您可以把助学贷款账户与名下的I类银行卡绑定,将剩余资金提取到该银行卡。
3、忘记学生在线系统密码怎么办?
方式一:自己找回密码
点击学生在线系统登录框下方“忘记密码”链接,可以选择“通过短信验证码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个人信息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密码保护问题重置密码”,并根据页面提示流程操作,完成密码重置。
方式二: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经办人重置密码
致电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请经办人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重置密码。
方式三:拨打95593重置密码
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经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线重置密码。
友情提醒: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无需任何抵押担保。但办理的贷款、还款记录都将会报送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请借款学生或家长务必按要求及时还款。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还本付息,除加收滞纳金外,还要被视为违约,会影响学生今后的个人就业、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等。
东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