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阿姨,原来电梯声也能这么轻!”
窗外,晨光熹微,小区里安静得能听见鸟鸣。女儿睡眼惺忪地从房间走出来:“爸爸,我一觉睡到闹钟响。”看着女儿,那些曾让丁某绝望的维权日子,如今回想起来,仍感觉心酸不已。
2022年12月,丁某一家满心欢喜地搬进了新居。可这份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入住后的第一个夜晚,丁某就被一阵低沉的嗡鸣声惊醒。声音来自电梯井,每当轿厢启动或停止,金属震颤顺着墙体传来,闷闷的,挥之不去。妻子睡眠浅,常常半夜被突然的“轰隆”声惊醒,孩子也总揉着眼睛抱怨:“爸爸,太响了,睡不了。”
在其后一年多的时间里,丁某奔走于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得到的却是相互推诿。无奈之下,丁某一纸诉状将小区开发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两公司采取降噪措施,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随即约来了丁某和物业公司、开发商代表进行庭前调解。“我们在能力范围内已经做好日常维护,开发商设计规范上的问题,我们无能为力。”物业公司代表低声解释。“我们有什么问题?工程都经过竣工验收的,况且已经过了质保期,我们都撤场好几年了。”开发商代表辩解道。
为了解噪音影响程度和范围,推动该案的实质化解,在接手案件的第五天,承办法官实地走访了小区住户。“我睡眠深,有时候都能被这个电梯吵醒。”“和物业反映过啊,他们说管不了,后来就不了了之了。”……法官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业主们的反馈,并趁热打铁,进行了一次深夜勘察。深夜11时20分,法官站在6楼的电梯间,当电梯启动时,轿厢升降时持续传出刺耳的摩擦声。法官当场拨通了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负责人的电话,并打开了免提。“本该是共同守护居住环境的责任主体,却把住户夹在中间,让问题陷入僵局,使丁某的维权之路变得漫长又艰难。你们作为企业,难道不应该反思吗?”电话中,法官的质问掷地有声。电话那头的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代表终于答应派技术团队来查看。
住建部《住宅设计规范》规定:“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时,也应采取隔声、减震的构造措施。”随后的几天里,承办法官化身“电梯整改联络员”,开发商对电梯运行轨道、曳引系统等部件进行全面排查,精准定位噪声源;物业公司则同步收集住户反馈,协调施工时间,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大家共同制订整改方案,从更换降噪轴承、加装减震装置,到优化电梯井隔音层,每一个环节都紧密配合,重塑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结案那天,法官收到了丁某孩子手绘的感谢卡,上面用荧光笔写着:“谢谢法官阿姨,原来电梯声也能这么轻!”(许翰文 夏卫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