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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中心上半年为受援人挽回损失800余万元

来源:未知     点击数:2559     日期:2019-07-15 10:13:32
今年上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创新服务方式,共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20件,办结案件330件,结案率达63%,接待来信(来访)、来电咨询2010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健全服务网络,提升便民水平。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在市工、青、妇、老、残、人武、看守所及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

今年上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创新服务方式,共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20件,办结案件330件,结案率达63%,接待来信(来访)、来电咨询2010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健全服务网络,提升便民水平。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在市工、青、妇、老、残、人武、看守所及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7个,在全市14个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88个村(居)全部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全市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中心布局、多点通办”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通过为群众提供咨询、查询、申请、办理等“一站式”服务,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最多跑一次”,打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

完善便民机制,优化服务标准。为适应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坚持便民利民和规范服务的原则,紧紧抓住市、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良好机遇,以进驻便民服务中心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窗口服务效能。推出一系列惠民、便民措施,形成了“应援尽援、绿色通道、专项行动、对外协作”的法律援助惠民机制。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积极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行“视频申请”“一日办”“上门急诊”“律师点援”等一系列服务措施。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把受理、审批、指派的时间从原来一周缩短到1个工作日,强力推进“一日办”“一次办好”服务流程。

扩范围降门槛,实现“应援尽援”。根据《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降低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2019年,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最低工资标准1830元,确保低收入人群全覆盖。认真贯彻省高院与省司法厅《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多部门,全力推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对申请人户籍所在镇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经济困难证明有困难的,放宽到由申请人所在村(居)或单位出具证明,方便困难群众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朱江 沈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