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古城,挟历史之蕴藉,源远流长!

东台市助企纾困36条政策措施办事指南-东台报业网

当前位置:东台报业网 > 新闻 > 正文

东台市助企纾困36条政策措施办事指南

来源:未知     点击数:1141     日期:2022-05-18 14:49:40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盐城系列助企惠企政策,坚持稳中求进,稳字当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立足我市实际,帮助市场主体应对困难挑战,提振信心、稳定预期,全力推动经济持续恢复,我市制定36条政策措施。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盐城系列助企惠企政策,坚持稳中求进,稳字当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立足我市实际,帮助市场主体应对困难挑战,提振信心、稳定预期,全力推动经济持续恢复,我市制定36条政策措施。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实施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适用对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

实施标准:按照税额的50%减征。

办理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官网申请办理

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so/login

办理时限:每月申报期截止前。

咨询电话:12366

•对小型微利服务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适用对象:小型微利服务业企业。

实施标准:减半征收。

办理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官网申请办理

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so/login

办理时限:申报期限内。

咨询电话:12366

•全面推广盐城“E速退”服务,实行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电子退库,办理正常出口退税时间压缩至3-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适用对象: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的企业。

实施标准:正常出口退税时间压缩至3-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12366

•推动市级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农业、服务业、外资外贸、文化旅游、人才创业等财政专项资金6月底前全部分配直达企业。市财政直拨资金收到兑付依据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盐城市以上涉企专项资金,明确补助对象和金额的2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对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申报2022年市级专项资金时,适当降低项目经营效益等门槛要求。(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适用对象:申请相关专项资金的企业。

办理方式:

(1)获盐城市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或指标的企业按政策要求直接拨付企业;

(2)符合本市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市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本市专项资金6月底前分配直达企业。

咨询电话:

先进制造业:0515-89560204

科技创新:0515-89561315

农业:0515-68961308

服务业:0515-89560102

外资外贸:0515-68831319、0515-89561329

文化旅游:0515-85212509

人才创业:0515-89560818

•引导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利率优惠,2022年投放规模达6亿元以上。引导金融机构加快投放短周期的专项金融产品,满足防疫抗疫企业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东台支行)

适用对象:小微企业、防疫抗疫企业。

办理方式: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暂按6个月执行,执行时间从2022年4月1日起;市信用融资担保公司对“信保贷”“小微贷”业务免收担保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

适用对象:中小微企业。

实施标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市信用融资担保公司对“信保贷”“小微贷”业务免收担保费。

办理方式:先收后退。

咨询电话:0515-69892003

•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对其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银行机构申请并取得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旅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等)

适用对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

实施标准: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银行机构申请并取得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

办理方式:企业向市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入库申请,审核同意后完成入库。入库企业在申报时限内向市行业主管部门提交贴息申请。

办理时限:2022年年底前。

咨询电话:

批零住餐:0515-89561317

物流运输:0515-85212182

文化旅游:0515-85212509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通过推广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缓解企业短期流动资金困难。鼓励地方金融组织对暂遇困难无还款能力的企业,适当予以延期或减免相关费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东台支行等)

适用对象:受疫情影响,短期流动资金困难的企业。

实施标准:各金融机构通过采用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变更授信品种、调整还款方式等手段,保持对融资客户信贷政策的稳定性,有效缓解相关市场主体的融资困难。

办理方式: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

咨询电话:0515-89561287

•财政有关专项资金对参与疫情防控为生产生活物资提供保障的物流企业、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适用对象:参与疫情防控为生产生活物资提供保障的物流企业、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

实施标准:相关部门制定标准。

办理方式:向市主管部门申请。

咨询电话:

物流企业:0515-69891209

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0515-89561317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积极开展紧缺工种的培训活动,企业组织新招用职工开展岗前培训,按规定给予岗前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适用对象:

(1)符合裁员率标准的企业等;

(2)企业参保职工、五类人员重点群体。

实施标准:

(1)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2)岗前培训补贴500元/人,按具体政策执行。

办理方式:

(1)稳岗返还:免申即享;

(2)岗位补贴: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咨询电话:

稳岗返还:0515-68000518

岗位补贴:0515-85222615

加大减负帮困力度

•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对水资源费省级部分减按80%收取,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下调20%,实施期限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

适用对象:涉及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相关单位。

实施标准:

(1)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现行标准的80%;

(2)水资源费:省级部分减按80%;

(3)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下调20%。

办理方式:

(1)水土保持补偿费:相关单位到市行政审批局窗口办理;

(2)水资源费:免申即享;

(3)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企业到市行政审批局窗口申请。

•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继续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

适用对象: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

实施标准:继续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办理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官网申请办理

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so/login

咨询电话:12366

•继续实施国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

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缴纳相关保险的企业。

实施标准:失业保险延续实施阶段性1%的缴费费率,工伤保险按照备付期适时调整费率。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

咨询电话:12366

•对救治疫情患者和开设发热门诊科室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拨付不少于2个月医保资金,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提前拨付不少于1个月医保资金。(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适用对象:52家定点医疗机构、6家开设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

实施标准:对救治疫情患者和开设发热门诊科室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拨付不少于2个月医保资金,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提前拨付不少于1个月医保资金。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

咨询电话:0515-85222019

•2022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将4%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并向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实施标准:待省出台具体细则后执行。

•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等支出,按照企业实际运营规模给予分档补贴,对其员工免费开展核酸检测。(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适用对象: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

实施标准:

(1)分档补贴:镇区自行制定;

(2)免费核酸检测:每周一次。

办理方式:

(1)分档补贴:待标准制定后实施;

(2)免费核酸检测:免申即享。

•对本市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委托的用于具有抑菌性能的相关产品免除检验检测费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适用对象: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实施标准:免除检验检测费用,并提供快速服务通道指导服务。

办理方式:拨打咨询电话获取电子委托检验单。

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15-85266855

•对全市范围内承租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所在县(市、区)2022年未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减免3个月租金;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减免6个月租金,减免期到2022年12月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适用对象:全市范围内承租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实施标准:国有房屋2022年未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减免3个月租金;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减免6个月租金,减免期到2022年12月底。

办理方式:

(1)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减免的房租经双方协商一致,优先从合同期内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后续未执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数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其中:租金未缴财政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承租方;租金已缴财政的,由出租单位按财政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资金退付后,返还承租单位;

(2)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

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15-85105072

•对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6月份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昆仑燃气公司)

适用对象: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实施标准:4-6月份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

办理方式:向供水、电、气公司营业网点提交书面申请。

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自来水公司:0515-85222110

供电公司:0515-68188510

昆仑燃气:0515-85255119

•为10千伏及以下中小微企业全面建设外线电气工程,无需用户投资外线。全市用户报装容量200千瓦及以下可采用低压接入,降低用户内部电气投入。(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适用对象:

(1)10千伏及以下供电的中小微企业;

(2)报装容量200千瓦及以下的所有用户。

实施标准:10千伏及以下供电的中小微企业,外部电气工程由供电公司投资建设。报装容量200千瓦及以下的用户可采用低压接入。

办理方式:通过“网上国网”手机APP办理或向供电公司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

(1)10千伏供电30个工作日。

(2)低压供电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15-68188528

•本轮疫情期间增发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200元/人,发放对象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局)

适用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实施标准:200元/人。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以上补贴项目不重复享受。

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15-85105082;0515-85222692

•鼓励餐饮业市场主体购买停业险,按保费金额给予适当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适用对象:缴纳职工社保12个月且5人以上的餐饮企业。

实施标准:对企业购买停业险的,按保费实际金额全额补贴。

办理方式:镇区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初审后,汇总并书面向市商务局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0515—89561310

•对疫情期间承担隔离防疫任务的宾馆,及时发放补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适用对象:承担隔离防疫任务的宾馆。

实施标准:按协议标准。

办理方式:按协议标准直接拨付。

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15-68831106

促进重点行业恢复发展

•因疫情原因相关证件到期的可延长有效期3个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适用对象:全市餐饮、药店行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实施标准:针对营业执照、食品、药品、药械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延长有效期3个月。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

咨询电话:0515-85275228

•支持零售企业通过电商平台新开设店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实际运营费用、推广费用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适用对象:新开设店铺且年网络销售额超200万元或年开票销售超50万元的零售企业;已开设店铺,新增运营、推广费用且年网上交易额超200万元或年开票销售超50万元的零售企业。

实施标准:按照实际运营费用、推广费用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办理方式:镇区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初审后,汇总并书面向市商务局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0515—89561399

•落实消费者在中标企业线下商场购买绿色节能家电等商品享受补贴等促消费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

•鼓励市级相关媒体对文旅企业复苏开展的各类活动免费推广3个月,顺延旅游年卡使用期限3个月。(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融媒体中心)

适用对象:

(1)文旅企业;

(2)年卡持有单位或个人。

实施标准:

(1)免费推广:3个月;

(2)旅游年卡:顺延3个月。

办理方式:

(1)免费推广:企业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东台市融媒体中心提出申请;

(2)旅游年卡:持卡人员直接前往全域旅游公司办理。

办理时限:顺延旅游年卡3-5个工作日办结。

咨询电话:

免费推广:0515-85213587

旅游年卡:0515-85212509

•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由80%提高至100%。鼓励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进行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总工会、市级机关工委、市妇联、团市委、市财政局)

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旅行社。

实施标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由80%提高至100%;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

办理方式:向市文广旅局提交申请。

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15-85212509

•减半收取广告业、娱乐业企业2022年文化事业建设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适用对象:广告业、娱乐业企业。

实施标准:减半收取2022年文化事业建设费。

办理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官网申请办理。

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so/login

办理时限:申报期限内。

咨询电话:12366

•建立交通运输保障重点企业和人员白名单制度,提高物流畅通能力和城市配送效率。对盐城至上海农副产品保供专列,按照运输量给予适当补贴。4-6月份,适当减免货车检测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适用对象:

(1)交通运输保障重点企业和人员;

(2)申报铁路运输农产品至上海的镇(区、场);

(3)东台籍营运货车。

实施标准:

(1)建立白名单,按照规定核发全国统一式样《通行证》;

(2)每个标准集装箱补助500元;

(3)每辆次的检测费按公示标准的50%优惠收取。

办理方式:

(1)白名单:镇区推荐,市工信局组织申报;

(2)农副产品保供专列:各镇(区)携带铁路运输申报表、铁路运输费用票据等佐证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申报;

(3)货车检测收费减免:向市交通局申请。

咨询电话:

白名单:0515-89560217

农副产品保供专列:0515-68961101

货车检测收费减免:0515-85317767

•中央财政下达的2020年度出租车油价补贴资金中涨价补贴的60%,统筹用于出租车行业疫情防控和稳定发展。将2015-2020年出租车油补退坡资金结余部分用于支持出租车行业疫情防控(含防疫物资配备、驾驶员核酸检测、车辆消杀等)、巡游车和网约车融合、出租车行业设备更新等方面,根据结余资金按比例分配。鼓励保险公司延长对受疫情影响的交通物流企业车辆保险期限。对交通物流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车辆按揭贷款,受疫情影响偿还有困难的,鼓励金融机构给予延期偿还贷款本息。(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东台支行)

适用对象:

(1)发放年度全市所有在营出租车;

(2)受疫情影响的交通物流企业;

(3)交通物流企业及从业人员。

实施标准:

(1)中央财政下达的2020年度出租车油价补贴资金中涨价补贴的60%;2020年全年360天在营车辆发放标准为7613.21元,未满一年车辆,按实际天数折算;

(2)延长车辆保险期限;

(3)鼓励金融机构给予延期偿还贷款本息。

办理方式:

(1)各出租车公司向市交通局提出申请;

(2)向保险机构申请;

(3)向金融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出租车补贴:0515-69891305

•因疫情影响开发建设进度的商品房项目,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前提下,其一次性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规模可适当降低;对因配套工程无法按期完成、延迟交付的楼盘,可采取灵活方式先行验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适用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

实施标准:按单体楼栋进行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预售楼栋的工程形象进度调整为多层达4层、小高层/高层达6层。

办理方式: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15-69988016

•对因疫情防控强制性要求或临时限制措施而关闭的电影院、健身房、游泳馆、网吧、公共浴室、美容院、宗教场所等,综合考虑场所面积、服务规模、困难程度、关闭时间等因素,在具备条件时恢复营业的,给予一次性复工复业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民宗局、市文广旅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

适用对象:对因疫情防控强制性要求或临时限制措施而关闭的电影院、健身房、游泳馆、网吧、公共浴室、美容院、宗教场所等。

办理方式:向市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

电影院:0515-68830606

健身房、游泳馆:0515-68001703

网吧:0515-85212509

公共浴室、美容院:0515—89561310

宗教场所:0515-68830619

•建立工业企业畅通稳定应急协调机制,积极落实盐城支持市内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上下游配套专项政策,帮助中小企业拓宽市场和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适用对象:工业企业。

办理方式:镇区梳理上报市工作专班。

咨询电话:0515-89560217

•对农产品和农业生产保障物资继续实行“通行证”制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超对接、直采直供、农批对接、线上团购、订单配送等销售方式,畅通销往长三角等地区渠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适用对象:运输我市农产品和农业生产保障物资的经营主体。

实施标准:对运输需求的主体提供24小时服务,优化通行证办理流程,确保审批环节和手续齐全条件下,实行即时办理。

办理方式:镇区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发放通行证。

办理时限:即办。

咨询电话:0515-68961101

•制定落实轻微违法免罚、首次违法免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等事项清单,对初创型企业加强行政指导和服务,探索实行“包容期”管理。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并实行“T+0”初审机制,及时帮助企业重塑诚信形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人民银行东台支行)

适用对象:

(1)行政违法对象;

(2)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

(3)全市符合条件的有信用修复需求的企业。

实施标准:

(1)轻微违法免罚、首次违法免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

(2)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

(3)信用修复。

办理方式:

(1)减轻行政处罚:向市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申请;

(2)不纳入信用记录:向市相关部门申请;

(3)信用修复:登录信用中国官网在线申请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办理时限:信用修复3-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信用修复:0515-89561727

全面贯彻国家、省、盐城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市场主体。以上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